川办发〔2026〕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消费拉动经济增长需要,发挥服务业赋能产业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重要支撑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美好生活为导向,以创造高品质供给、引育高能级主体为抓手,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支撑性服务业创新突破。到2030年,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高地;服务零售额占全口径消费比重45%左右,初步建成国际消费目的地和美好生活向往体验地;力争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万亿元,加快建设服务经济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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