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水利部令第59号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以及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以下统称项目法人)委托,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生产等进行的管理活动,包括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
第三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