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413号)
关于优化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413号)
发布日期:2026-03-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优化完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6〕413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

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无线电频率资源合理配置和新场景新业态应用扩展,经研究,现就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化空间业务收费标准体系。非对地静止轨道(NGSO)卫星星座系统和网络化运营的对地静止轨道(GSO)卫星系统,由按照空间电台、地球站分别向卫星运营商和网内地球站设台单位收取,调整为根据空间业务实际占用带宽向卫星运营商收取。对星座卫星数量在200颗以下的NGSO卫星星座系统,按照空间电台数量收费;对星座卫星数量在200颗及以上的NGSO卫星星座系统,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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