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令2026年第251号)
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令2026年第251号)
入库时间:2026-01-2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

《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已经2026年1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龙

2026年1月21日

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等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
继续阅读(剩余:82.6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230720260129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