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的公告
入库时间:2026-01-2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3号(关于执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5年1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第37号联合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5年版)》),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现就执行《目录(2025年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6年2月1日起,对属于《目录(2025年版)》范围的外商投资项目(包括增资项目,下同),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和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以下统称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
继续阅读(剩余:72.8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2234020260128N
© 2003-2026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