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市〔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江苏、山东省建筑业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4月10日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