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7-04-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建市〔2007〕10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江苏、山东省建筑业管理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07年4月10日

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一、注册管理体制

第一条为规范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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