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5-03-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人厅发〔200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现将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部分专业注册工程师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上述4项资格考试均分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基础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为4小时;专业考试分专业知识和专业案例两部分内容,每部分内容均分2个半天进行,每个半天均为3小时。

二、根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岗位的需要,其专业考试将按专业类别进行:注册电气工程师专业考试的专业类别分为供配电工程、发输变电工程2个;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专业考试的专业类别分为给水排水工程、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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