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入库时间:2007-06-2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人部发〔2007〕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交通厅(局、委)、农业(渔业主管)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为贯彻实施《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人事部、交通部、农业部研究制定了《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人事部

交通部

农业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人事部与交通部、农业部成立注册验船师资格(船舶和海上设施类、渔业船舶类)考试办公室,分别设在交通部和农业部,负责相应类别注册验船师资格考试政策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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